准生证在哪里收回
时间:
准生证通常由 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审核并登记后统一收回。具体流程包括:
申请与审核:
夫妻在准备生育第一个子女时,需要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生育服务证申请,并经过审核。
登记与编号:
审核通过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对《生育服务证》进行统一登记、编号,并加盖公章。
发放与收回:
登记编号完成后,该证件会交由当事人保存。对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需要按照办理第一个子女的程序重新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发给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因此,准生证是在办理第二个子女时,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审批过程中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