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残联属于什么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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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残联 属于群团组织,是参加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它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主要包括:
1. 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2.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起草有关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政策,协助政府研究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计划。
3. 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为残疾人服务。
县级残联通常归县政府管理,机关人员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下属事业单位人员使用事业编制。
这种性质使得县残联在残疾人工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既能够享受公务员的待遇和管理体系,又能专注于为残疾人提供各种服务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