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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居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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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址是指 自然人连续居住一定期限的地址,通常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住所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住所地是指自然人的户籍所在地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自然人的户籍所在地一般以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上登记的地址为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一般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地址为准。

经常居住地:

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称为经常居住地,但公民在医院治病期间除外。如果公民离开住所地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则为经常居住地。如果公民在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没有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临时居住地或暂住地:

不满一年的地方称为临时居住地或暂住地。

现住址:

指目前所居住的地方地址,如果居住地址没有变化,可以填写成一样的地址。

家庭住址:

指户口或身份证上登记的住址。

综上所述,居住地址可以是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临时居住地或暂住地,具体填写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地址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