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监察滞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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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留置是指 经监察机关批准将被调查人留在监察机关继续查问的行为。这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用于反腐败和惩治职务犯罪,与普通刑事犯罪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留置措施必须经过监察机关领导人员的集体研究决定,并且有特定的适用情形和条件。
具体适用情形包括:
1. 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2. 可能逃跑、自杀的;
3. 监察机关已经掌握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但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的。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监察机关在采取留置措施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建议在实际案件中,相关执法机关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留置措施,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