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证要什么手续
时间:
办理离婚证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提出申请
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必须携带的证件包括: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填写声明书
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双方需填写并签署《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按指印以确认真实性。
提交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手续的重要文件,需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议书必须一式三份,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署后生效。
初步审核
婚姻登记员会对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申请。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
再次申请与审查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证件和《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员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符合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
领取离婚证
审查通过后,婚姻登记员会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建议
建议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先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了解详细的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进行。
如果双方对离婚协议内容有疑问或需要修改,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协助起草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