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名去哪里
时间:
改名字需要到 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未成年人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填制《主项变更更正审批表》
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未成年人更改姓氏的,需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
学校证明(在校学生)
父母共同签署的同意书
本人同意书(本人已满十周岁,父亲、继母或母亲、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
本人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
父母亲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父母结婚证
成年人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填制《主项变更更正审批表》
本人书面申请(含变更原因、自愿承担由变更姓名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需现场书写并按捺指纹)
所单位同意变更更正的意见(仅限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派出所调查核实材料(对是否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正在被刑事处罚进行调查核实)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银行出具征信证明
提交申请
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审核与审批
派出所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
县级以上(含)公安人口管理部门审批。
领取新户口本
审批通过后,由户口登记机关收缴其原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另册保存原常住户口登记表,并为申请人建立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发给新的居民户口簿内页。
建议:
改名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涉及到个人的身份信息和诸多证件的变更,因此在申请过程中务必认真对待,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果涉及到未成年人,需要父母双方或监护人共同签署同意书,并确保所有相关手续在法定监护人范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