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信访不可复查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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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逐级走访的不予受理
信访人越级反映问题的。
信访事项在办理期限内再次反映的。
对信访事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未提出复查、复核申请而再次走访的。
已经复查复核程序终结的不再受理
已经有复查复核结果,上级部门核查过也认为信访程序已经办结的。
对信访事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没有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申请复查、复核的。
涉法涉诉事项不予受理
属于法院、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或者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处理的事项。
已经进入诉讼、仲裁、复议程序或已作出诉讼、仲裁、复议裁定(决)的。
依法按政策应当进入诉讼、复议、仲裁程序解决的。
涉法涉诉案件应由政法部门处理的。
应当由党组织处理的涉及党组织调整、干部任免及违纪处分、党员管理等问题的。
依法进入改制程序或已经改制终结的国有、集体企业涉及的。
已进入复查复核程序,正在法定办理期限内又要求进入的。
没有法规政策依据的。
超出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权限的。
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情形。
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处理的。
信访事项正在处理、复查复核中的。
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期限内的;已有处理意见且正在复查期限内的,或者已有复查意见且正在复核期限内的。
已有复核意见的;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查、复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