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什么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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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要分为以下法系:
大陆法系
又称民法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法典法系或罗马日耳曼法系。
是承袭古罗马法的传统,仿照《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的样式而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
主要分布在欧洲大陆国家,如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等,以及拉丁美洲和亚洲的许多国家。
英美法系
又称普通法系、判例法系。
是以英国中世纪的法律,特别是普通法为基础和传统产生与发展起来的法律。
主要分布在美国(路易斯安那州除外)、加拿大(魁北克省除外)、英国(不包括苏格兰)、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等国家。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法系,如:
伊斯兰法系
主要以伊斯兰教法为基础。
印度法系
以印度古代法律传统为基础。
远东法系
包括中国、法国和日本的法律。
社会主义法系
以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为代表。
这些法系是根据法律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的不同进行分类的。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而英美法系则以判例法为主。不同法系之间在法律形式和司法实践上有显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