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有什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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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通常包括以下部门:
刑事部门:
负责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包括犯罪嫌疑人的抓捕、审讯和移送检察机关等。
治安部门:
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处理各类治安案件,包括公共场所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危险物品管理等。
交通管理部门:
负责城市交通管理,包括交通秩序的维护、交通事故的处理、交通设施的监管等。
消防部门:
负责火灾预防、灭火和救援工作,同时参与其他紧急救援任务。
出入境部门:
负责公民出入境事务的管理,包括护照、签证的办理,以及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等事务的监管。
人口管理部门:
负责户籍管理、居民身份证的发放与管理、国籍管理等工作。
内安全保卫部门: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工作,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国家安全。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包括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管理等。
政治部:
负责全局队伍管理和政治思想工作,包括干部管理、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等。
审计处:
负责监督全局公安经费收支以及财政法纪的执行。
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负责经济领域内违法犯罪行为的侦查工作。
内部单位保卫局:
负责内部单位的保卫工作。
出入境管理总队(出入境管理局):
负责公民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管理。
反恐怖和特警总队:
负责反恐怖活动和特警工作。
监所管理总队:
负责监管看守所等司法设施。
警务航空总队:
负责警务航空任务。
特勤局:
负责特殊任务的执行。
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
负责公共交通工具的安全保卫工作。
禁毒总队:
负责禁毒工作。
指挥部(区域警务合作办公室):
负责警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
警务督察总队(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办公室):
负责警务督察和维护民警执法权益。
警务保障部:
负责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治安管理总队:
负责治安管理工作。
刑事侦查总队:
负责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机动侦查总队:
负责机动侦查任务。
网络安全保卫总队:
负责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人口管理和基层工作总队:
负责人口管理和基层工作。
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警察总队):
负责交通管理工作。
法制总队:
负责法律服务和案件审查工作。
环境食品药品和旅游安全保卫总队:
负责环境、食品药品和旅游安全保卫工作。
31. 派出所:根据职能不同,派出所可分为刑侦、治安、户政、特业等。
32. 工作队:如刑警队、巡警队、治安队、交警队等。
33. 现役机构:如边防、消防部门、警卫局等。
这些部门共同协作,确保公安机关能够有效履行其职责,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